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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 四部门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

来源: 人民网    时间:2022-09-21 10:37:22

人民网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孙红丽)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3日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医师配置不低于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到2035年,中医药领域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不断涌现,人才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人才规模快速增长,人才质量和使用效能显著增强。但也要看到,中医药人才还存在着总体规模不大、领军人才不足、基层人才缺乏、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中医药人才。

《意见》提出加快培养集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大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统筹推进中医药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其中,培养集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方面,《意见》明确,培养造就中医药领域战略科学家。在院士评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评选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列计划、单独评价,注重发现和推介中医药优秀人才;培育壮大领军人才队伍。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持续支持岐黄学者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加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青年岐黄学者等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打造中医药人才发展高地。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中医药优势资源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方面,《意见》明确,逐步扩大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持续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到2025年,为每个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1—2个传承工作室;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对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大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方面,《意见》明确,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逐步扩大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招生规模。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等机构应支持西医医师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逐步做到“能西会中”。允许经过系统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西医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专项。力争用5—10年时间,培养一批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推进中医药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强化中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建设一批省级以上中药炮制等中药传统技术传承基地、工作室;加强中医技师队伍建设。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序列中增设中医技师职称专业。

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方面,《意见》明确,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突出中医药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调整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和区域布局。加大中西部、省部局共建中医药院校支持力度,引导有条件高校稳步扩大中医药类专业博士招生计划;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面向中医学类专业全面推行院校—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制定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强化师承教育激励约束机制。改革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强化中医临床能力训练。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意见》明确,拓宽中医医疗服务岗位。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机构设置基本要求,配齐配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级综合医院按照要求设置中医门诊和中医病房,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加大薪酬激励力度。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内部分配应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建立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

另外,《意见》还要求,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人才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人才发展经费支持力度。国家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支持开展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基层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各省、市、县应结合本地优势特色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培养满足区域中医药发展需求的各类中医药人才。